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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对象,在两家见面之前,答应的彩礼条件,现在不愿意给了,我没有提出明确的分手,只说条件就是这样条件,达不到你看着办,现在男方让我归还恋爱期间所有的花销费用,如节假日,情人节送的礼物,转账金额都是520,并且附有文字,什么拿着买吃的,爱你之类的,还有平时出去的开销,吃饭均要归还吗?还有见面礼,我们这边是一万一加一部手机,请问我需要归还的都是哪些?

经济金融安徽省-淮北市2022-08-09 22:43:2918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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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婷婷律师
    月帮助0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你好好恋爱期间的支付,一般属于赠与,不用归还
    回复于 2022-08-09 22:46:30 咨询他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56
    广东国晖(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解答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解答给你提供解决方案
    回复于 2022-08-09 22:50:27 咨询他
  • 刘学律师
    月帮助0
    辽宁紫泰律师事务所
    都不用返还,属于赠予
    回复于 2022-08-09 22:53:54 咨询他
  • 罗明镜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谈恋爱期间的正常花费可以拒绝返还。
    回复于 2022-08-09 22:57:35 咨询他
  • 才佳艺律师
    月帮助41
    辽宁品行律师事务所
    恋爱期间的花销视为赠与
    回复于 2022-08-10 09:02: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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