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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程上的一个土建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有一个开挖深度达到6米4的超危大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编制相应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也未采取任何支护措施,开挖过程中无放坡。我在施工之前已经通知了总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针对该情况发布了工作联系单。我想问一下这样如果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我能不能免责,如何才能免责。

工程建筑山东省-烟台市2022-08-12 19:53:0318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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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郭泰志律师
    月帮助0
    上海市德尚(烟台)律师事务所
    不能免责,建议你向住建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2-08-12 19:56:11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2-08-12 19:58:38

      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你不能签字。

    • 律师回复: 2022-08-12 19:58:52

      烟台律师

    • 律师回复: 2022-08-12 19:59:33

      你验收时候,一定不能签字。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2-08-12 19:57:54 咨询他
  • 张国才律师
    月帮助0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最好先把风险点上报施工单位和安监局,然后需要你签字的施工方案先拒绝签字。
    回复于 2022-08-12 20:02:44 咨询他
  • 王卫华律师
    月帮助5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
    您好,真出事故是免不了责任的,建议积极沟通。
    回复于 2022-08-13 19:32: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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