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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乙公司投资成立丙公司,甲公司占60%股份,乙公司占40%股份,乙公司为合伙企业,目前丙公司宣布破产,乙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需要在丙公司宣布破产前进行变更,此变更工作对于新承担执行事务合伙人来说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如存在都包含哪些风险?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2-09-19 13:21:4613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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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个如果是有限公司,只需要对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2-09-19 13:44:43 咨询他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183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种情况不存在法律风险。
    回复于 2022-09-19 13:53: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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