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过完年初七回家,因为疫情在家被迫多呆了二十多天,开工资时领导因为我没上班,工资没给,我问问,我应该要求给我发吗?
律师回复
-
-
-
-
-
马雪菲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盈科(唐山)律师事务所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还要具体看你当时隔离的具体情况,如果属于应该发工资的情形,可先协商,协商不成仲裁解决。回复于 2022-09-30 15:46:42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