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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8月13日 事件:对方由于心存怨恨,在路上故意将车停在但是人车辆前,拔走车钥匙就离开,使得交通堵塞,没法正常运送货物,当事人下车劝解不成,还辱骂当事人,当事人一时冲动捡了一根根子打了一下对方(鉴定轻微伤)。 结果:判处当事人8天行政拘留,罚款200。但是对对方的故意阻碍交通、影响他人生产正常运营、逞强耍狠的寻衅滋事的行为却没有任何追究。 想问这种处理结果合理吗?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2-11-04 23:35:0113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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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温蕴知律师
    月帮助0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个结果不合理
    回复于 2022-11-04 23:41:48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766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电话联系我 ,咱们加V,具体的帮你解决问题 。我是广州的律师。
    回复于 2022-11-05 03:18:43 咨询他
  • 许佳彬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与我电话联系,为您有效解答。
    回复于 2022-11-07 14:58: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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