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律师,请问这一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和这个条文: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规定了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哪个适用于球友打球猝死我们施行急救反被讹诈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2-11-08 07:11:01159*****672

分享

律师回复

  • 邢文旭律师
    月帮助0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首先用第一个,
    回复于 2022-11-08 07:20:16 咨询他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0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一般不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2-11-08 07:26:33 咨询他
  • 李远玲律师
    月帮助0
    湖南大问律师事务所
    你好,两条都可以适用的
    回复于 2022-11-08 08:28:02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0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要根据你们的情况。两者都适用。
    回复于 2022-11-08 08:38:34 咨询他
  • 王子瑞律师
    月帮助0
    河北瀛檀律师事务所
    据你所述,打球猝死不属于受到其他参加者行为的损害。你们的情况应适用184条。
    回复于 2022-11-08 08:55:00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55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