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女今年43岁在35岁的时候认识了男,他有老婆常年分居就是没离婚,此男我们就这样搭伙过了七八年,19年我们因为房子闹分手他转给我五万块分手费,后来又求着我回来说买房,在2020年年初买了一套二手房30.5万他给我转了八万块我付的15.5万的首付,后来贷款基本都是我自己还,在2021年10月5号晚我们吵架他给我打了嘴唇豁开了缝了十几针,我也没告他合计给我买了房还是我个人所有就这样就分手了,但房子他有钥匙,我一直没回盘锦房子那,现在他要霸占房子带别的女人去住了,还跟我要钱,能赶走他们吗?他给我的转账能作为要这房子的证据吗?
知识产权辽宁省-盘锦市2022-12-01 16:56:1415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