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影响商铺房租在9月30日到期,9月27日封城,直至12月5日解封,12月5日解封后上午第一时间与房东联系腾房事宜,然而房东却以少交10月-12月期间房租为由将店铺加锁不让腾房。在此之前8月30日已经联系沟通过9月份边腾房边清库存,9月底腾空房子,结果9月27日疫情导致店铺封闭两个月之久无法腾房。
经济金融河南省-巩义市2022-12-06 12:48:04138*****63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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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609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可以去法院起诉 ,要求房东返还扣押的物品和押金 ,但你需要提供证据 ,证明两个月的封城,这个到疫情指挥部就可以拿到 ,并且 当地每一段时间都有疫情公告的 ,这个疫情公告也可以作为证据 ,至于房东所说 ,十月份到12月份房租问题 ,是这样的 ,因为你和他已经明确沟通过 九月底腾房 ,如果这段期间因为疫情原因 你不能及时腾房,他可以完全将你的物品归放到指定位置 ,或者安全位置 ,房屋继续向外出租 ,而不能因为你物品没有拿走向你索要这段期间的租金 ,这是不合理的 ,扩大损失的都是一部分 就是对方房屋没有出租出去 这一部分应当是由对方承担的 ,但是对方如果将你的 但是对方如果将你的物品安置到安全的地方 所需要产生的相关费用 ,这需要你承担 ,只是目前对方没有这么做 ,那么 这些费用就没有 就不需要承担 ,能明白这个法律关系吗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2-12-06 13:00:34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