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学校的公众号 我在写的时候使用了两张漫画截图 在截图下标明了来源和作者 但是没有联系作者本人 因为没法联系 请问这样侵权吗 漫画的作者挺出名的说

侵权维权湖北省-武汉市2022-12-26 18:53:19151*****680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柏伶律师
    月帮助13
    江苏显允律师事务所
    如果确定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删除照片。
    回复于 2022-12-26 19:38:44 咨询他
  • 刘正东律师
    月帮助0
    江西赣深律师事务所
    公益用途吗?没事的,违法不侵权
    回复于 2022-12-26 20:02:31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2-12-26 20:05:24

      ???就是发了一篇关于学习方法的文章 觉得这个漫画里的情景很合适就用了

    • 律师回复: 2022-12-26 20:07:59

      没事的,不要太担心哈,虽然知识产权法规定你使用要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但一般你标注了,而且学校公众号,公益用途,没事的,对方不会追究

    • 律师回复: 2022-12-26 20:08:17

      可以给我的好评吗?

    • 用户追问: 2022-12-26 20:14:26

      可以啊 谢谢您 当时发文章的时候其实也想到这一点来着 但是作者是日本人 在日本 没法联系 所以就选择了标注 嗯。。出于担心还是将那篇微信公众号文章删了 这样一来即使是别人已经转发或截图了的话也没事了吧 嗯。。还有就是如何好评。。第一次使用不太了解

    • 律师回复: 2022-12-26 20:16:07

      没事的哈,日本的作者,你就更放心了,涉外诉讼很难的哈,谢谢你的好评

  • 金勇律师
    月帮助12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你是用于公益宣传吗?
    回复于 2022-12-27 10:09:11 咨询他
  • 林玉琴律师
    月帮助0
    广东锦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请问作者是否明确不得转载?谢谢
    回复于 2022-12-29 18:25:11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