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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21年底在前公司购买过一笔试剂,用于科学研究,有两万多,当时公司发票没有开出来,所以一直没有报账。我22年初离职,当时离职交接时不记得这笔账了,没有交接清楚这笔款项。我离职后两个月公司销售联系我报账的事情,我离职时候交接的那位负责人让我先同前老板讲一下。请问如果前公司拒绝付款的话,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公司法律广东省-深圳市2023-01-06 16:54:0415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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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82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你是因为工作缘故对接,且没有私自挪用或者拿走。那你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3-01-06 16:56:00 咨询他
  • 何晓瑞律师
    月帮助3
    广东律途律师事务所
    不需要,公司承担。。。。
    回复于 2023-01-06 16:57:43 咨询他
  • 方晓玲律师
    月帮助4
    北京市康达(重庆)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工作职务所需,是不需要你承担的
    回复于 2023-01-06 17:20:18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8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你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3-01-06 21:39:14 咨询他
  • 庄雁丹律师
    月帮助3
    广东世纪人律师事务所
    要理清楚,原公司才能给你报价。
    回复于 2023-01-07 08:59:35 咨询他
  • 利金倩律师
    月帮助25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的意思是公司不归还相关费用是吗,如果是,可以要求公司返还不当得利。
    回复于 2023-01-07 22:08:20 咨询他
  • 刘玉山律师
    月帮助0
    辽宁盛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3-01-08 21:19: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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