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场站负责人,昨天2023年1月22日下午4点,场站运行人员甲在厂区放炮过程中,鞭炮未响,受伤人上前查看,结果炸伤眼睛!目前医生诊断眼球破裂,手术已做!我想咨询本人作为场站负责人,炮是由本人购买的,除了公司,和甲承担的责任外,本人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其他甘肃省-酒泉市2023-01-22 13:09:41188*****826
本人场站负责人,昨天2023年1月22日下午4点,场站运行人员甲在厂区放炮过程中,鞭炮未响,受伤人上前查看,结果炸伤眼睛!目前医生诊断眼球破裂,手术已做!我想咨询本人作为场站负责人,炮是由本人购买的,除了公司,和甲承担的责任外,本人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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