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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父母,刚刚,妻女共六人居住在一栋老房子里面,因为我和兄弟需要分家分户,于是向村委会提交宅基地建房申请,可是村委会先是推托认为需要村湾的人签字才可以建房,可是根据相关法律并没有说非要村湾的人签字,于是多次信访和市长热线投诉,得到结果都是国土所认为根据一户一宅我家不符合要求。村委会认为这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纠纷。因为我们湾在闹事,你建房他们也想建,村委会也是怕担责,明明我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村委会为了自己不担责,怕别人找他闹事而迟迟不肯定批我的申请,就是答应了也是迟迟拖延。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行政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3-02-01 00:18:5818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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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04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投诉试试。
    回复于 2023-02-01 08:44:19 咨询他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191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这个情况问一下乡政府。
    回复于 2023-02-01 10:30:50 咨询他
  • 贺东洋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可以投诉尝试下,积极跟进
    回复于 2023-02-01 10:47:58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8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到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3-02-01 11:27:04 咨询他
  • 郑狮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好 如果需要详细的咨询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
    回复于 2023-02-02 12:02: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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