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于去年7月16号去开发商售楼中心借洗手间,期间没有任何对该项目的咨询了解情况,10月16号找渠道去他们那里买房,开发商把他们判定为自来客,不给予渠道优惠,开发商非法采集个人信息获得商业利益
侵权维权广东省-清远市2023-02-16 10:31:42184*****546
当事人于去年7月16号去开发商售楼中心借洗手间,期间没有任何对该项目的咨询了解情况,10月16号找渠道去他们那里买房,开发商把他们判定为自来客,不给予渠道优惠,开发商非法采集个人信息获得商业利益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