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骑行二轮电动自行车,前期在路东侧由北向南行驶(属于逆行)在经过前方丁字路口时(没有红绿灯)在北侧人行横道上由东向西骑行。在过去中央隔离带时,被由北向南超速(交警部门测速得出超速20%以上30%以下)行驶的小型汽车撞飞,导致我方人员死亡。 这种情况下,交警部门定责对方主责我们次责。现在我想咨询下,大体的赔偿金额多少。死者为51岁女性,有丈夫51岁,儿子25岁,父母70+岁。如果对方想取得我方谅解,他需要再次支付什么样的金额?如果我方不谅解他需要有多久的刑期。是不是我们是否谅解,对方是否有监狱实刑,都有案底?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月帮助2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对方承担主要责任 ,那么 对方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 死者承担次要责任 ,也就是也有一定责任 ,所以可以减轻从轻对肇事者的责任 ,那么如果没有取得谅解书 ,那刑期应当是 1到2年左右 ,并且是实刑,取得谅解书可以争取缓刑 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对于赔偿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 是有死亡赔偿金等等 ,但是 ,每 每个地区在判决这方面也是不同的 ,有些地区是可以判处死亡赔偿金和赡养费的以及精神损失费 ,有些地区不判决 ,只判决实际损失 比如丧葬费 以及抢救费用 那就没多少钱了 ,按照给予判决的给你解答 ,对方需要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18万元 ,超过18万元以外的部分 ,大约还有70万左右 ,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划分 ,对方在承担70% ,也就是总计需要赔偿死者大约 65到70万左右 ,案底就没说的了 ,肯定是有的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02-20 15:02:45 咨询他 -
-
-
-
交通事故热门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最新咨询
-
在广州我载着同伴(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期间看到信号灯是红灯,停了在越线区等待,因计划驶入旁边人行道,且人行道上有行人正在通行,我随即停车等候,并缓慢将车头向右偏转约35度,当我向后观察时有一辆电瓶车快速的冲向前来,当时并没有和我,同伴或者车辆发生碰撞,他自行摔倒在地。后续对方自己坐了起来,我们随即和对方说,目前是红灯你为什么还开那么快?对方没有回复,我们随即离开。事情相隔半个月,对方向交警发起报警,称我们需要进行协商做责任判定,对方要报工伤。交警称通过监控视频看到好像对方的车有碰到我们的车头,可是我们的车当时并没有震动,我们骑车人同行人也没有摔倒没有车辆的损坏。是否能判定我们无责?
-
营运损失费法律有这个规定吗?
-
在2026年1月7日下午我驾驶一辆车正常行驶在路上,一辆工程车在路边进行倒车,且把推土的斗子抬起,与我相撞,报警后对方说车子没有保险因为没有针对他们这种车的险种,现在责任判定书还没下来,大概率是他全责,可他说我也有责任,现在我要怎么办。
-
想让帮忙看一份协议
-
2022年9月21日我骑电动车跟另一电动车发生擦碰,交警认定我主责,对方次责,9月23日在交警队协商处理,双方签署协议书,对处理都没有异议。结果2025年10月9号对方把我起诉到法院。要求继续赔偿,说是右膝关节恢复不好。要求继续赔偿。这种情况怎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