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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7月3号 在厦门市缴纳培训费4358元报考C1驾照,在此期间只进行了科目一的考试,其他科目及培训均未开始。而与驾校协商均,驾照方竟然要扣除60%的培训费!关于签订的合同第八条,关于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的第2条,合同上写的是科目一参加过,科目二未考;是扣除培训费的50%。想咨询一下,关于驾校这个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的第2条是否存在法律效益?是否又是霸王条款呢?

合同纠纷福建省-厦门市2023-02-23 04:50:3818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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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121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合同需要整体来看 ,全部发来看看
    回复于 2023-02-23 06:42:16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06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存在法律效力。如果扣费过高,对方没有实际付出较多义务,可以起诉,要求法院调低金额。
    回复于 2023-02-23 06:59:42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约定不合理,你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剩下的费用。
    回复于 2023-02-23 07:13:55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35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合同约定的返还金额显示公平,属于格式条款。
    回复于 2023-02-23 08:24:06 咨询他
  • 杜哲律师
    月帮助0
    内蒙古润哲律师事务所
    当初你在签定时应该对这个条款也是知晓的,这条是有法律效力的,比例有点高但不是全部免责条款。
    回复于 2023-02-23 09:12: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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