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诉 被告商业秘密侵权追诉违法所得五百万余元,事实经过: 被告之一A系原告公司员工,其离职时,签订竞业协议但未获得补偿; 被告人A后加入被告公司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就业协议下,参与筹备工作40天,期间该公司尚未生产经营,期间获得报酬共计¥1000 请教:1.A应提供哪些举证材料;2.举证属实的情况下A应承担哪些相应责任
知识产权湖北省-武汉市2023-03-06 16:39:54188*****531
原告 诉 被告商业秘密侵权追诉违法所得五百万余元,事实经过: 被告之一A系原告公司员工,其离职时,签订竞业协议但未获得补偿; 被告人A后加入被告公司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就业协议下,参与筹备工作40天,期间该公司尚未生产经营,期间获得报酬共计¥1000 请教:1.A应提供哪些举证材料;2.举证属实的情况下A应承担哪些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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