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房产中介,3月12日接到一组客户表明要购买本人门店附近的房子,3月12-3月30日陆续带客户看了多次房子并且客户看中一套并出价,委托本人与业主议价。本人几经斡旋使买卖双方价格达成一致,并且书面给客户说明了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及佣金细节,客户表示知晓并约定30日当晚六点左右签署三方买卖合同。到了30日下午四点左右回访客户确认具体客户时间客户失联了。本人于31日当晚得知此房已售。客户找了另一家中介通过物业找到了房东电话获得此房源并以同等价格签署了买卖合同。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蓄意跳单。 目前本人手上有带看水印照片,与客户邀约,磋商议价,约定签约同等等全程的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依法追佣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3-04-01 16:16:0415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