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6年,香港信和股份公司在成都成华区先后修建了一期和二期为封闭式小区,物管费达到4.8一平方。业主们拿到房产证后,上面注明了小区类土地使用权归信和御龙山业主所有。2020年信和置业从内地撤资把股权转让给了华侨城,16年购房时,土地规划上显示三期为绿化带。华侨城欺瞒滨江壹号购房者再原有土地规划上进行了变更修建商住房为开放式小区,物管费为3.5一平方。且未通知御龙山一期和二期业主,现华侨城滨江壹号小区已到交房阶段,要与御龙山一二期互通共享绿化公摊面积,遭到了一二期业主的强烈反对,并在小区自己范围内修建了围栏,遭到了华侨城招黑拆迁,导致事件上升。请律师对以上信息作出判断,谢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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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才律师月帮助59人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从法律事实上看,就是开发商在违约,但是现在业主违建将事件升级为群体性事件后,就需要政府介入协调处理了。一期二期和三期都要把各自的诉求理出来,政府才好帮你们协调处理。回复于 2023-04-03 14:13: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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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3-04-03 14:45:35
我们信和御龙山最大的诉求就是不互通,区政府,街道办和警察都相互推卸责任,华侨城独大!欺瞒购房者,虚假宣传!请律师判断,我们是否能走法律这层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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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04-03 14:55:50
你们的购房合同和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有没有明确说明公共设施是否共享的条款?如果没有,你们御龙山这边可以要求开发商做隔断。 但是,滨江一号那边如果合同上明确了物业和公共设施共享,开发商就应该对滨江一号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我判断这个事情隔断还是共享,就看开发商怎么选才能确定两边的业主怎么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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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3-04-03 15:25:09
滨江壹号小区一直在宣传说二期和他们购房合同上都备注了互通,但是具我们的了解,这项说明不成立!所有业主的房产证上也写的清清楚楚,不存在他们所谓的“房款中是包含了二期共有区域”的说法。该问题已经过成华区住建交局物管科工作人员在2023年2月2日由保和街办召集并举行的多方协调会上公开确认,住建交局也在12345市长信箱回复中予以了确认。所以不论是华侨城还是滨江壹号小区的购房者们是站不住这个理的!请问律师,依我们现在这个情况,直接起诉华侨城开发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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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04-03 15:33:18
你们这个事情现在起诉可能解决不了问题,最重要的是找华侨城作书面明确答复是不是互通?然后,才能明确开发商站哪边,开发商选择牺牲哪边的利息?你们这事怎么弄得两边业主打得头破血流,开发商安然无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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