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与街道社区签订的物业合同是否有效 2、产权属于业主的公共停车位,街道与物业签订的合同里把车位管理交给物业并收取管理费是否合法 3、若以上都合法,业主想要租车位,物业不愿意租,业主把车子停在车位里,物业是否有权报警喊拖车
其他江苏省-南京市2023-05-15 17:27:1918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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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766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第一 ,没有业委会 物业于街道 社区签订的协议是合法的 ,第二 ,没有征求全体业主的同意 ,街道与物业签订的收费是非法的 ,第三 ,交警无权拖走车辆的 ,物业也无权要求清理 ,第四 ,所有地上的小区范围内 ,归全体业主所有 ,包括停车位的收取 ,必须用于小区全体业主 ,否则也需要返还给全体业主 ,未经全体业主讨论 通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可以成立业委会 ,把物业解除了 ,招标新的物业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05-15 21:40:49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