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无交谈,没有儿女纠纷,请问能离婚吗,男方不肯离,但是又没感情,要怎样才能离,申请了协议离婚签了字,但是到期了我就打个电话跟他讲了时间到了,他就是不跟我同去离,这一个月时间也不挽留,就是不去离婚签字,不去离也没打电话说不去,就一直没联系,这样子我要怎么才能离婚呢?如果要上法院诉讼离婚,我应该怎么做?
其他江西省-南昌市2023-05-29 08:58:5115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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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3404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3-05-29 10:35:4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