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打扰了 情况如下,本人车需要用钱就找个一个贷款公司,抵押了车辆贷了16万元的款项,这台车当时价值是50万左右,然而在最近最近这7个月都有几天逾期,结果对方在没有通知车主情况下通过gps自己把车开走了,本人也相当生气,“本人认为对方没有执法权擅自开走车辆,对方违法行为”本人又不是不还对方钱,双方有说过5月末在还,“现在是本人自己说自己车里有包有现金不见了”,对方也很生气就僵持下来了, 本人想咨询 1.对方充当执法部门未经开走车同意是否合理。 2.车里有贵重物品现金,不见了,能否通过这件事少还剩余尾款的一部分,并想一次性结清。 3.现在是应该正常还他钱并起诉对方?还是看对方态度再说。
经济金融吉林省-长春市2023-05-29 13:12:54180*****119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月帮助609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第一个问题 ,一般这样的贷款机构 ,他们的合同都是制式合同的 ,其中里面的抵押和质押 ,以及约定逾期责任等等 ,我估计你可能都没细看 ,肯定约定了逾期质押的约定 ,一般这种情况下 公安机关都不管 ,也就是合理的 ,我没看到合同啊 ,我是从你的描述这么估计的 ,所以开走这个事 ,没办法处理 ,第二个问题 ,有贵重物品这个事情 ,你需要提供证据 ,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然后报警处理 ,警察才可以帮助你索要 ,如果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 ,警察认为你会报假案的 ,不管的 ,也不可以以此理由少还 ,但是 ,如果他的利息超过了法律保护范畴 ,比如利息约定超过了 一分五 ,并且这个利息包括你们约定的利息 还包括管理费 滞纳金 保证金 等等 所有的 ,超过 一分五的利息 ,可以不还 ,但需要法院诉讼 ,第三个问题 ,我觉得立即起诉 ,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如果能还钱 尽量马上还钱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05-29 19:46:33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