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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原来在桂林工作的时候跟别人合租房子。那个房子是小顾租的,从2021.11开始租一年,签了合同。但是到2022.8时小顾回老家,我续租房子。房东当时让我把合同上小顾的名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涂掉,写上自己的,然后把3000元押金给小顾,答应等我再退租的时候房东再退给我。我就把押金支付宝给了小顾。 到了2022.11我向房东提出签一个新合同,再一年,房东说不用,可以没有合同。到今年4月的时候我也离开桂林,房东答应把押金退我,但是又指责我没有住满一年,我以我和小顾一共住了一年多,且没有发生过退租为由要求退押金。房东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押金。请问如果我起诉房东证据充分吗?要回桂林吗?

房产纠纷浙江省-杭州市2023-06-07 09:28:4118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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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郑泽方律师
    月帮助21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可以网上立案。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 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06-07 11:14:09 咨询他
  • 王男律师
    月帮助0
    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
    你好,首先,你应当看一下之前关于退租的合同约定,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如果确实有相关约定,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执行。其次,如果合同并没有约定提前告知义务的话,你可以寻找新的承租人以减少出租人的损失。第三,如果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可以主张此时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
    回复于 2023-06-07 13:47: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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