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原来在桂林工作的时候跟别人合租房子。那个房子是小顾租的,从2021.11开始租一年,签了合同。但是到2022.8时小顾回老家,我续租房子。房东当时让我把合同上小顾的名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涂掉,写上自己的,然后把3000元押金给小顾,答应等我再退租的时候房东再退给我。我就把押金支付宝给了小顾。 到了2022.11我向房东提出签一个新合同,再一年,房东说不用,可以没有合同。到今年4月的时候我也离开桂林,房东答应把押金退我,但是又指责我没有住满一年,我以我和小顾一共住了一年多,且没有发生过退租为由要求退押金。房东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押金。请问如果我起诉房东证据充分吗?要回桂林吗?
房产纠纷浙江省-杭州市2023-06-07 09:28:4118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