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经历了家暴,无数的争吵,背叛,冷落,一次次的机会换来的是变本加厉的对待,我不快乐,不幸福,怕时间久了变成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女人,想离婚,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女儿,她对爸爸印象不好,不喜欢他,婚前买的房子没写我名,婚后我没工作天天在家带娃,我要是离婚了没工作如果带着孩子怎么生活?怎么赚钱养她?不离吧过得又不快乐,触碰底线的坎在心里始终过不去,不相信他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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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07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3-06-22 11:47: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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