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知识产权>咨询详情

请问校园学生组织可以学习他人已发表作品进行非营利性演出吗? 我是一名在国外上学的华人学生。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群舞作品《莲鼓乐歌行》公开发表之后,我所在的学校有一些华人学生想一起学习这个作品并免费在校内演出,让各个国家的友人都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但是我看到这个作品的其中一个创作者在网络上说“禁止学演”,因此我想咨询一下,一个作品的作者可以禁止其他人学习自己的作品吗?可以禁止其他人在不损害原作品和原作者的情况下免费表演作品吗?作为非艺术专业从业者,如果学习他人的作品并免费表演是不可以的,那么就意味着海外华人几乎失去了所有向世界传播中华文化的渠道,毕竟大多数人没有能力创作文艺作品。谢谢!

知识产权浙江省-杭州市2023-07-07 15:09:02181*****981

分享

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06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最好先联系创作者,得到他的同意。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3-07-07 15:10:18 咨询他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215
    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是可以的的。
    回复于 2023-07-07 15:19:57 咨询他
  • 郑泽方律师
    月帮助21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3-07-07 16:55:3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1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知识产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