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发生在7月23日傍晚19.05分,我在迎宾大道中间车道正常行驶中,未超速也未违规变道。路面有一个坑,我开过的时候爆胎了,我当场打了交警电话,交警次日下午要我去处理,最后的结果是判我和路政责任一半一半。 2.现在的情况是我当时签字了,但是我觉得交警的判责不公正,他们的意思就是说我未安全驾驶,未观察路面情况。但是我认为,路政应付全责。因为柏油路面是黑的,坑也是黑的,坑不是在车道正中,而是在车道线的边上,我认为交警判定不公正,我不认同。 3.我希望交警可以重新判定这份责任书。并判定路政全责,为我的损失进行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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