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辱骂挑事动手(先持热水壶打人),后自己躺地上撒泼乱踢。期间我方仅质问(路是公共还是你家的,为何不给过)未对其粗口或动手。在被对方踢打几脚后,仅回踢了一脚后便走开。事发第三天对方报警,说被我方踢断一边4根,一边6根左右肋骨,导致肺积水肾移位,正住院(还是踢伤,我方未见过报告,具体情况不详)。 对方(女,50多岁)年轻时自诉跟前夫打架,被人用锄头把揍过,平日也常有跟人起争执。 我方(男,50多岁)只回一脚,力度自我怀疑能造成如此大的伤害。 请问,我方属于正当防卫吗?属于刑事责任吗?需要判坐牢几年?赔偿我方需要全责吗?责任划分大概各负多少?赔偿标准大概在多少呢(调解人意思4_50万还是少的)
律师回复
热门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最新咨询
-
如何举报公司刑事违法犯罪,有相关证据
-
老公因我跟被害人有关系,还有被害人欠我老公的钱,老公把对方杀了,杀了之后也没走,别人报了警,他在那等着,砍了对方30来刀。因为经济能力有限,没法顾律师。我想咨询我老公的案子有可能会不会轻判。
-
你好,我之前工作的一家公司涉嫌诈骗开庭中,我的一个银行卡账户被冻结说有交易往来,需要调查,我在15-17年曾经用过这个公司闲置的POS刷自己的信用卡还自己的信用卡,累计额度80万,公司账户已经在18年注销,会构成犯罪吗我看网上说属于非法经营罪,或者有其他问题吗,谢谢
-
我的家属被人打伤,现在出院跟人协商对方不愿赔偿。下一步走司法程序要怎么办。
-
当兵被班长打打至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