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骑电动车在路上非机动车道行驶到某处,非机动车道被车和物体堵住无法通行,于是向右刚刚越过非机动车道线借机动车道通行,期间刹车减速速度很慢,结果在借道通行的时候被后方来机动车顶到后轮。该机动车经过时并未明显减速。机动车有划痕,我到地有轻微伤。交警事故认定我为主要责任。请问律师这样责任划分是否合理,该事故是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二项所列情况,机动车未让行借道通行的非机动车,该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山东省-淄博市2023-08-17 19:06:2613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