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时间在2021年4月晚,被告王开武与原告王依春在小区广场发生啤酒伤人事情,是原告先用啤酒瓶酒瓶砸了被告王开武,后被告捡酒瓶子也砸了原告王依春的脸,双方经鉴定都造成了轻微伤,当时原告已按照纠纷处理赔偿300元,现原告向法院再告后续医药费,那被告胜诉的概率有多大,要请律师吗
行政纠纷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2023-08-27 14:57:39157*****318
1、发生时间在2021年4月晚,被告王开武与原告王依春在小区广场发生啤酒伤人事情,是原告先用啤酒瓶酒瓶砸了被告王开武,后被告捡酒瓶子也砸了原告王依春的脸,双方经鉴定都造成了轻微伤,当时原告已按照纠纷处理赔偿300元,现原告向法院再告后续医药费,那被告胜诉的概率有多大,要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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