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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发生在成都成华区的一个商场里面,目前的情况是我因为自己在之前上班时眼睛发炎,结膜炎,然后请假去医院拿药,休了几天假,医生也说少吃辣,少熬夜,远离油烟,因为我本身就是干的后厨,所以我今天跟店长说明天想辞职,明天就不上了,因为我这个情况是真上不了,现在眼睛都难受,但是他拿合同里说了,得提前三十天说,不然走不了,而且如果我不去,他那边说的是,就算旷工,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旷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资,就相当于要扣九天的,那我不白干了,我是8月6号下午去的,干了还不到一个月,现在主要就是我想离职回老家医院调养,怕他那边会以合同上的来约束我,当时合同上就只有我这边乙方签了字,没看到甲方签字按手印,好像只打印了

合同纠纷四川省-成都市2023-08-31 01:25:29153*****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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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国才律师
    月帮助58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
    你好,那你就请病假呗。
    回复于 2023-08-31 06:13:09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0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不属于旷工,有权利离职,注意保留证据。
    回复于 2023-08-31 08:35: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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