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与网络一名男子聊天产生感情,男子自称做二手相机生意,因要年底交房租向我借700元,之后的两年内以疫情封控囤货积压房贷车贷还款生病做手术房屋改建等借口陆陆续续向我借款,总额达到39万元,在2022年2月说年后把货卖出去就可以把所有的钱还给我,然而并未归还,之后去当地派出所报案诈骗,警方打电话给该男子并核实身份后告知对方身份属实不存在诈骗行为,只能走法院民间借贷民事案件,后经民警协调对方同意签署欠条,并分三期归还,首期时间为今年8月31日前,经多次催促,对方并未归还,所以想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归还所有款项以及利息。 还想请问是否可以以诈骗罪立案
债权债务福建省-厦门市2023-09-05 11:08:1718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