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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大兴区某小区养了一只边牧,被派出所民警以重点区域不能养大型犬为由没收了,并对我个人进行了尿检、拍照、录指纹等行为,请问合理吗

行政纠纷北京市2023-09-09 16:07:5318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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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6
    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在禁养区内养犬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以及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回复于 2023-09-09 16:44:06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3-09-09 16:44:34

      尿檢拍照錄指紋都是違法的

  • 李璐璐律师
    月帮助5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可点击我头像进行电话或一对一咨询,为您提供详细法律服务方案
    回复于 2023-09-09 16:55: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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