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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时约定对方将分割给我的财产对方先打到了公证处我们双方对其进行了公证和约定:即办理离婚手续时,把分割给我的钱打给公证处冻结,;领取离婚证后,公证处再解冻把钱给我。有效期为两个半月。 现在离婚冷静期已到,对方又说生病了不能去领证。请问有什么风险吗?如果一旦领取了离婚证解除了婚姻关系,而分割的财产还没有给付,是否双方就变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就更不好要了呢?谢谢。

婚姻家庭北京市-市辖区2023-09-21 08:33:0918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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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虹律师
    月帮助10
    内蒙古同实律师事务所
    冷静期满后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离婚证,关于财产如果未分割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有约定可以按约定起诉
    回复于 2023-09-21 08:48:00 咨询他
  • 何爱芳律师
    月帮助1
    甘肃新视天律师事务所
    对于财产如果离婚后没有给付,可以离婚之后就财产部分起诉的。
    回复于 2023-09-21 09:12:3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9-21 11:33:35 咨询他
  • 张学宾律师
    月帮助0
    河南瑾轩律师事务所
    如果不领证的话,公证处的财产是无法向你交付,对方目前的情况,大概率是不想离婚或者不想给付财产,具体可点击头像咨询
    回复于 2023-09-28 11:21: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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