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机构退费的事,本人是学生,于2023.6.20报名了某机构的剧本杀课程,于2023.9.18提出退课退费退学,对方称课程已交付需要支付剩余学费才可以退学,说学费是以课程交付计算并不以实际观看进度计算,而且最开始宣传时存在诱导消费行为,并且近日在查询后本人才知道所谓先学后付合同其实属于贷款合同,投诉后机构称可以减免部分课程费用,仍需交一千多元才能退学,一分不付是不可能取消分期的。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处理,对方行为是否合法,本人感觉自身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该怎么维权,我真的要支付这笔费用吗
行政纠纷江西省-南昌市2023-09-21 18:15:5815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