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的极端的脾气,他先提出的离婚,我们因此分居,三孩子他说好的由我扶养,但是因没有证据污蔑诽谤我跟他生的三个孩子是他爸爸也就是我公公的,因此拒不提供抚养费,分居的前半年没有支付抚养费,我有三个孩子没有工作,每月贷款五千来开支抚养费和还贷款,后半年,他有付抚养费。但是不够。分居第二年的前半年都没有付抚养费,连着上半年的贷款加起来每月得贷款一万来支付抚养费,因为贷了还还了贷,导致债务越来越大,我带着三孩子没有工作,他分居的第二年前半年又不付抚养费,经常发信息打电话不回,这两三个月有付抚养费,然后又打电话发信息不回不支付抚养费,威胁要我回去,要不然就不付抚养费。我能告他什么罪?能跟他要多少赔偿?
婚姻家庭广东省-潮州市2023-09-27 08:58:02176*****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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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365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3-09-27 10:51:47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