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9年陈某在我老家广西省百色市向我借人民币一万元。留下手写欠条一张,写明2002年前归还本金,落款为陈某姓名、地址和传呼机号。 2.之后陈某离开广西回到居住地广东省吴川市,我也曾多次前往要求其归还欠款,但陈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2003年我移居湖北省武汉市,也和陈某失去了联系。 3.请问我现在凭这张欠条是否还能向法院起诉陈某,要求其归还欠款。是否已过了此类案件的诉讼时限。
经济金融湖北省-武汉市2023-09-29 15:35:13139*****910
1.1999年陈某在我老家广西省百色市向我借人民币一万元。留下手写欠条一张,写明2002年前归还本金,落款为陈某姓名、地址和传呼机号。 2.之后陈某离开广西回到居住地广东省吴川市,我也曾多次前往要求其归还欠款,但陈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2003年我移居湖北省武汉市,也和陈某失去了联系。 3.请问我现在凭这张欠条是否还能向法院起诉陈某,要求其归还欠款。是否已过了此类案件的诉讼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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