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农民工,所做工种是架子工,2023年9月6日下午入场干活,于2023年9月14日,地下负一层拆架是不慎从内架 跌落,导致左脚脚踝骨折,石膏固定,现在已经22天了,当时受伤时,公司开车送到医院,10月4号去复查,医生说还不能活动,最少要修养2到3个月,当时进工地干活9天了,没有做三级教育,没有劳动合同,因为老板从其他工地调过来帮忙,没做三级教育,没签劳动合同,直到现在公司没有垫付一分钱医药费,老板也没有垫,都是自费,公司20多天对伤情装聋做哑不闻不问,今天问了一下公司领导,说只报医药费,我这算是小伤,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