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亲戚向银行贷款三年了,前一年还把利息还着的,后面连利息都没还,我如何争取我的权益,可以把贷款转给贷款使用者?由他来还款。
其他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023-10-07 09:01:21187*****95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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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律师月帮助1441人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2010年3月17日回复于 2023-10-07 09:05: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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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10-07 09:14:33
贷款的这种除非放贷人同意,不然需要你还完后让实际用款人给你,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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