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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10月15日起,教育部发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该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我的理解是,该办法只适用于三岁以上的儿童,中小学。 我准备办一个1.5~3岁的英语启蒙班,地点在家里(公寓楼),请问合法吗?

其他江苏省-苏州市2023-10-08 08:47:0318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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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569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描述的条款适用的是三周岁以上的学生,三周岁以下则不包含在条款内,根据规定则不违法。
    回复于 2023-10-08 08:53: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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