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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 男方是婚前拆迁房目前房产证还未下来,如果我们婚前办理房产公证按比例划分赠与女方,等房产证下来后在添加女方名字,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以后离婚男方还能收回房产吗?房产应该如何划分?

婚姻家庭安徽省-合肥市2023-10-09 13:23:3118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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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731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第一个问题 ,婚前男方的拆迁房 ,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即使办理公证手续 ,因为房产证没有下来 ,不能证明男方的财产 ,也就是不能证明房产的归属 ,所以公证也是无效的 ,第二个问题 ,如果房产证下来以后 ,添加了女方的名字 ,那么 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离婚之后需要平分 ,第三个问题 ,如果已经添加了女方的名字 ,离婚的时候 女方拒绝返还 ,那么是需要平分的 ,不能划回男方个人所有 ,换句话说 ,产权证下来以前 ,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加上女方名字 以后 ,属于共同财产平分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10-09 13:28:46 咨询他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39
    广东国晖(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可以的,公证的话相当于把房子赠与女方部分,我是合肥律师,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给你提供解决办法
    回复于 2023-10-09 14:15:2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4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加上名字的可要求分割。
    回复于 2023-10-09 15:34:3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95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协议的需要以协议约定为准,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10-09 18:23: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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