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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结婚前由男方出资24万,女方出资10万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上只写了女方一人,有女方进行银行贷款,于是两人结婚,后双方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支付女方10万,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负责支付房贷,并盖了民政局公章保存。 现在3年已经过去,房屋一直没有过户,在女方名下,现在男方和女方协议,女方支付男方16.5万,房子又归女方所有 请问,这种情况,男女双方进行协议转让房子,双方签字并按手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房产纠纷重庆市2023-10-10 12:51:3018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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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肖奥律师
    月帮助437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可以这么处理 有效的
    回复于 2023-10-10 12:59:27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10-10 13:02:22

      现在这个协议房屋所有权与3年前加盖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所有权有冲突,会不会判定为无效协议?

    • 律师回复: 2023-10-10 13:04:51

      不会 你在新的协议里把前因后果写清楚即可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31
    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一般认为只要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于 2023-10-10 13:34: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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