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结婚前由男方出资24万,女方出资10万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上只写了女方一人,有女方进行银行贷款,于是两人结婚,后双方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支付女方10万,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负责支付房贷,并盖了民政局公章保存。 现在3年已经过去,房屋一直没有过户,在女方名下,现在男方和女方协议,女方支付男方16.5万,房子又归女方所有 请问,这种情况,男女双方进行协议转让房子,双方签字并按手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房产纠纷重庆市2023-10-10 12:51:3018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