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工作在外原因,对我本人关心与陪伴很少。平日沟通见面的也很少,男方不太主动沟通什么。而且应酬也比较多,喝多酒就会撒谎,电话失联一整晚。今年小孩出生对孩子一些事情参与也很少,平日里基本也不过问,操心的少。男方父母也十天半个月不过问孩子,偶尔来看一次。因都是独生子女所以结婚就是两边走动。现在半年多时间孩子由我妈妈带 管。期间他家人也未曾出过一分钱给女方来帮忙带孩子。男方工作稳定。我也有收入。孩子户口在女方家。如果离婚小孩会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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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301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3-10-18 20:31: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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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10-18 20:31:57
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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