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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号,我妈骑电动车带我老婆和我七个月的女儿,从路口过马路,被一辆宝马车撞到,该路口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但是这个路口每天都是旁边附近村名经过的马路,交警队判我们主要责任,当时我妈没有带头盔,也没有电动车驾驶证,当时我老婆和女儿医院检查,没有什么问题就没有留院观察,我妈头部有轻微脑震荡,住院观察,总共费用花了将近一万,医药费那边没有出一分钱,还要起诉我们,要赔偿他们的车修理费,现在我们受伤害这边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江西省-宜春市2023-10-27 11:32:3315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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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59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他的车辆交强险足够赔偿,你们承担人家70%的车辆修理费
    回复于 2023-10-27 11:40:30 咨询他
  • 李煌伟律师
    月帮助8
    广东胜领律师事务所
    对方需要赔偿你方损失的30%,你方需要赔偿对方损失的70%,如果有保险则由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承担。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3-10-27 13:29:2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0-27 13:37: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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