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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小孩在8月12日在江西修水县的金龙山旅游景区游玩时因景区游乐设施安全保障不到位导致摔伤,引起手和腿部发生骨折和骨裂。在家卧床静养了40多天,这期间景区只赔付了医药费。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们赔偿误工费,营养费这些吗?

其他湖南省-长沙市2023-11-05 10:00:1213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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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5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具体可以与我详细沟通,提供分析指导。
    回复于 2023-11-05 10:00:35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5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于 2023-11-05 10:51:1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6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1-05 11:52:39 咨询他
  • 熊伟律师
    月帮助0
    宁乡市玉潭法律服务所
    可以通过法医鉴定确定伤残情况,要求景区承担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医疗器械费、伙食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损失。具体操作请点击头像一对一详询
    回复于 2023-11-05 20:58: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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