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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男方是军人,女方想离婚,因为感情不合,需要什么手续办离婚

婚姻家庭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023-11-16 10:26:1417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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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1-16 10:28:45 咨询他
  • 王鹏程律师
    月帮助0
    山东国曜(临沂)律师事务所
    离婚方式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
    回复于 2023-11-16 10:32:19 咨询他
  • 张菁律师
    月帮助62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对方有什么过错?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3-11-16 11:59: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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