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浙江宁波上班,原先在A公司,办公地点在A1,后来公司老板和他人合伙开了家公司B,办公地点在B1,(办公地点A1和B1都在同一个市,但是距离相差很远约15公里,造成通勤时间和距离超长)然后老板把让我把合同签到B,并且未在签合同前把变更工作地点说明,请问这算侵犯员工权益吗? 在以上的基础上,由于通勤距离较远,因为雨天打车而晚到公司,公司称这算迟到要扣钱,请问这算侵犯员工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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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私下签订协议算不算,没有变更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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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单位离职劳务合同上写的劳动者辞职 但是我是因为调岗离职的能报失业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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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发不出工资,只通过部门领导是否同意部门员工降薪,减少绩效打7折发放。部门领导不同意。但当月发放上月工资时,直接打折了,并未告知员工,也未公示。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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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属于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单方面通知,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这个没有提前告知。目前诉求是第一个,劳务公司后续有其他工作安排方案可以选择没有?不得低过现有工资水平。第二个,我们有权要求劳务公司跟用工单位给予我们一定的工资补偿(月工资平均水平)还有过节费500块。这个费用你们也是要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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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供货方,因生意来往,一年多的货款收不回来,对方一直已周转为由推脱,(听说其他供方有走法律追回一部分)应该怎么办?要等还是要走法律,走法律程序收回的几率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