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早上8点20分我婆婆骑自行车由西向东去理发,行驶途中,在右后方被骑电动车的王某某给撞到,导致我婆婆右肩胛骨断裂,随后对方把我婆婆送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我们报警,已拿到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住院费用对方全部承担,出院后对方什么也不管了,对我婆婆精神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现在我婆婆什么也不能做,还有致残风险,现在我们的诉求是要求对方公正合理的赔付我方,后期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交通事故山西省-忻州市2023-11-19 21:17:00187*****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