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您好,想咨询下产假期间工资发放问题。 本人就职于湖南长沙,23年7月末开始休产假,产假前税前应发工资为8000/月,产假期间告知本人公司按应发2000/月垫付生育津贴,产假结束后申请下来生育津贴,公司采取多退少补原则。目前按照公司发放规则已发放完4个月。 以下3个疑问麻烦帮忙解答下,谢谢! 1、公司这种行为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如果不符合具体不符合劳动法第几条?(如果按照应发工资8000/月来发放,肯定高于生育津贴金额) 2、本人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劳动争议湖南省-长沙市2023-12-01 08:43:10152*****709

分享

律师回复

  • 熊伟律师
    月帮助0
    宁乡市玉潭法律服务所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产假是法定带薪假期。需要提供的资料较多并且有规范的要求,建议委托zhua专业律师代为维权。具体操作请点击头像一对一祥询。
    回复于 2023-12-01 09:50:1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按约定的支付完整报酬,拖欠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12-01 17:58:57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