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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前两周我在上班打车时,开车门撞到了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当时车停在路边,他从车和草坪之间比较狭窄的缝隙中间穿过,我准备下车,一开车门就撞倒他了,膝盖划了口子,医院检查是有韧带和半月板损伤,现在在养伤,司机报了保险,找了交警交警认定双方都有责任,司机是主要责任,但是司机后面态度比较差不管了,开始的医药费我垫付了,现在目前是保险不能报伤者的兼职费用,伤者想让我们负担他的兼职费,而且想起诉司机,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三方的责任是怎么认定?按照法律,我是否需要负担伤者的兼职费用?目前我和伤者确定好我出35%的兼职费,但是伤者起诉司机,是否会影响到我?

交通事故广东省-深圳市2023-12-07 11:28:36157*****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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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承志律师
    月帮助4
    广东天禀律师事务所
    伤者起诉司机,不需要你们承担责任的。如果伤者一并起诉你们,那么你们会根据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于 2023-12-07 11:57:5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12-07 12:03:12

      好的谢谢您的答复,那目前按照法律我们三人需要分别承担多少的责任呢?这个比例大概是多少?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35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建议一起谈比较好,因为开车门撞到人,也有一定责任,但是司机停车位置,也有责任
    回复于 2023-12-07 11:58:5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2-07 16:23: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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