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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是机动车,对方是非机动车。责任认定书我方主责,对方次责,对方有受伤,腿部骨折,已出院。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已出具,总共金额大概17000多,对方对于保险公司出具的赔付金额不满。要求我方个人还要赔付他,具体金额没说,我方该不该个人赔付?

交通事故陕西省-宝鸡市2023-12-08 22:11:2818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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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朝春律师
    月帮助1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
    该不该赔偿,就要根据对方提供的证据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回复于 2023-12-08 22:15:19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766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不是该不该 ,而是不需要 ,这是你理解错误 ,保险公司出具的赔付金额17000多是指医药费方面 ,你的交强险保险公司需要承担18000元的份额 ,另外 ,对方的误工费 护理费 伤残赔偿金等损失 ,保险公司还需要承担18万元的限额 ,财产损失2000元 ,一共是20万元 ,超过20万元以外的部分 ,你在承担70% ,从你的描述来看 都在交强险理赔范围之内的 ,不需要你来承担了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12-08 22:17:58 咨询他
  • 李津海律师
    月帮助24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看对方鉴定情况才能判断
    回复于 2023-12-08 22:23:2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2-08 22:49:5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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