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2022年3月13日我的车在南京雨花台区孙家社区附近一个公共停车位上停放的时候被一起交通事故波及,一个货车撞到一个骑电动车带小孩行人后碰到我的车当时交通责任判定书我无责,现在行人追加我为被告,说交强险无责限额下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让我在本月二十号去南京参加诉讼,我现在在河南是必须要去么

交通事故河南省-许昌市2023-12-10 21:30:20137*****727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556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最好去 ,向法官提交你交强险的缴费凭据 ,这样你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 ,无责最多就承担一万元的赔偿 ,都是由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的 ,我说这一万元是最多承担 ,还有可能不承担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12-10 22:12:22 咨询他
  • 刘均律师
    月帮助0
    河南信申律师事务所
    可以不用去,无所谓保险公司赔偿,你啥也不用管的。
    回复于 2023-12-10 22:44:0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5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积极应诉,否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2-11 10:05:0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0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交通事故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